2025年2月3日,中国台湾知名艺人徐熙媛(大S)因流感并发肺炎骤然离世,其身后巨额遗产分配与子女监护权问题引发广泛关注。作为律师团队,我们结合台湾地区继承法,深度解析本案法律要点,并为高净值人群提供遗产规划建议。
一、法定继承规则:配偶、子女、母亲的博弈
根据台湾地区《民法》第1138条,法定继承顺位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虽未列入固定顺位,但作为“当然继承人”,可与任一顺位继承人共同分配遗产。
本案继承权分配:
1.第一顺位继承人:两名子女(汪希玥、汪希箖)与配偶具俊晔,三方均分遗产。若遗产总额10亿新台币,每人约分得3.33亿新台币。
2.母亲的继承权:若子女存在,作为第二顺位的母亲无权参与分配。
3.子女遗产代管:因子女未成年,其继承份额由生父汪小菲作为法定监护人代管至18岁,需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使用。
二、遗嘱继承与特留份制度:法律对自由的限制
1. 遗嘱优先但受限
若大S生前立有合法遗嘱,遗产分配以遗嘱内容为准。但台湾地区《民法》规定,遗嘱不得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即最低保障份额)。例如,若遗嘱将遗产全数留给子女,配偶具俊晔仍可主张特留份(应继份的1/2,即遗产总额的1/6)。
2. 特留份计算示例
假设大S遗产9亿新台币,遗嘱排除配偶继承权:
配偶具俊晔特留份为1.5亿新台币(应继份3亿的1/2);
三、两岸继承法对比:大陆必留份 vs 台湾特留份
法律要素 |
大陆(民法典) |
台湾地区(民法) |
继承顺位 |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
第一顺位:子女;配偶为当然继承人 |
特留份/必留份 |
仅保障“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
配偶、子女、父母均享特留份(应继份的1/2) |
遗产税 |
无遗产税 |
税率10%-20%,免税额1333万新台币 |
台湾地区遗产税需优先清偿,且涉及跨国税务(如具俊晔需向韩国申报),可能大幅减少实际继承额。
四、实务难点与争议焦点
1.资产复杂性
大S遗产包括房产(如台北信义豪宅)、股权投资、品牌收益等非现金资产,需专业评估折价。例如,汪小菲与S妈对台北信义豪宅首付来源的争议可能影响遗产范围。
2.抚养权归属
台湾法律规定,父母一方去世后,子女抚养权自动转移至生存的另一方(汪小菲)。若S妈或具俊晔想争夺抚养权,需证明汪小菲存在“不适宜监护”的情形(如虐待、吸毒),但诉讼难度极高。
3.两岸法律冲突
若遗产横跨两岸,需依据“属地原则”确定适用法律,可能引发管辖权争议。
五、律师建议:高净值人群的遗产规划策略
1.提前订立遗嘱
明确财产分配意愿,并预留特留份空间。建议采用公证遗嘱或自书遗嘱(需全文手写并签名),避免形式瑕疵。
2.设立家族信托
通过信托隔离资产,确保子女长期受益。例如,设定按月发放生活费,成年后分配剩余财产,避免监护人滥用遗产。
3.税务筹划
针对跨境资产,提前咨询两岸及跨国税务专家,利用免税额度及扣除项(如配偶扣除额553万新台币)降低税负。
4.监护权与财产管理分离
指定独立遗产管理人或监督人(如信托机构),制衡监护人的财产支配权,保障子女权益。
结语:法律为盾,规划为矛
大S的遗产风波再次警示:财富传承需“法律+情感”双轨并行。无论是明星或普通人,提前规划、明晰法律框架,方能减少家族纷争,让爱与责任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