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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兴织造(苏州)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浏览次数:

  2022年7月25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509破申148号《决定书》,决定对福兴织造(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兴公司”、“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兴公司临时管理人。管理人经调查认为债务人具备重整的价值和条件,为实现福兴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现管理人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福兴公司概况 

  (一)公司概况

  福兴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福兴织造(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7406873621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翁清拔
住所 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
注册资本 47180万港元
营业期限 2002-08-27 至 2052-08-26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差别化化学纤维(差别化功能性锦纶纤维)的生产,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以及以上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设计许可证管理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机器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 存续

  (二)股权结构

  根据查阅福兴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福兴公司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雅洲有限公司 100% 47180万港元

  二、主要资产情况

  福兴公司主要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动产

  福兴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是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塘村的工业厂房,土地面积合计8193.2平方米(约12.29亩)、有证房屋面积合计5398.32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现已对外出租。

  (二)其他资产

  福兴公司名下还有喷水织机等资产一批,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条件。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且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截至2022年8月底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到2022年10月14日止。

  (2)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4、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函履行义务或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明显缺乏可行性(包括但不限于欠缺必要条款且拒绝改正或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等)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2年10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福兴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福兴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综合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最终确定福兴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交纳重整保证金(前期已交纳的500万保证金可转为重整保证金)或符合管理人要求的银行保函等资金担保措施,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3、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四、其他

  1、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

  2、本招募公告中所列福兴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遴选规则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告仅为福兴公司资产推介,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律师(18962195607)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福兴公司项目投资。

  

福兴织造(苏州)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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