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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由朱晗、蒋勇伟、李日钧、刘伦善、陆海波五位合伙律师共同设立。朱晗为合伙人主任,吴卫华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
  • 朱晗
      主任,江苏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长期办理各种类型的诉讼业务,与案件承办部门有良好的交流与沟通。擅长公司证券、经济合同、损害赔偿法律业务,精于民事、刑事诉讼和仲裁。
  • 刘伦善
      合伙人,执业律师、法学硕士。工作语言:中文、英文。擅长公司法、投资法、劳动法、合同法、金融证券法、建筑法,尤其精通于公司购并、国际货物买卖、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保护、房地产、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反补贴等业务的处理。常年担任近50家公司企业、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 蒋勇伟
      合伙人、三级律师、经济师(金融),华东政法学院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曾先后在法院、证券期货公司、大型建筑装饰公司等法律岗位从事服务工作,长期为苏州市人事局培训中心兼职担任法律课程教学。擅长民商法、公司法、劳动法、建筑工程、网络法律,尤精于处理重大疑难诉讼、仲裁案件和公司法律顾问事务的管理。
  • 李日钧
      合伙人,法学硕士,江苏律师协会会员。有良好的机械工业背景,长期办理各种类型的诉讼业务,与案件承办部门保持良好的交流和沟通关系。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及结算纠纷业务。
  • 陆海波
      合伙人,1987年毕业于江苏省司法学校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有着二十余年执业经验,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律师”称号,2002年被省律师协会评定为江苏“知名律师”。承办各类案件千余件、省市级报刊上发表文章(含论文)二十余篇。自1998年始,对房地产和道路交通等基础建设的法律业务给予了重点关注,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过系统的学习研究,能很好地运用于具体案例和针对此类业务的风险防范。
  • 吴卫华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上海海运学院国际经济法学硕士,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苏州市沧浪区政府法律顾问,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商法委员会副主任,苏州市WTO专家库成员,苏州金融学会、保险学会、劳动学会、土地学会会员,擅长金融、公司证券、房地产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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