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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桥商贸合作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浏览次数:

  2023年2月16日,经债权人申请,昆山市人民法院决定对苏州宇桥商贸合作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已有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托底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函并支付重整保证金,临时管理人协助债务人制定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表决。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9日出具(2023)苏0583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苏州宇桥商贸合作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9月5日出具(2023)苏0583破218号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担任本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征求主要债权人的意见,为实现苏州宇桥商贸合作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桥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现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宇桥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苏州宇桥商贸合作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余吓弟,注册资本12780.3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昆山市花桥镇纬二路259号中城商务广场1号楼1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咨询、企业咨询,项目引进、技术引进及开发;房屋租赁及相关配套的物业咨询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宇桥公司拟开发的中城国际广场项目位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光明路南侧B8、纬二路南侧B23地块,城际轨道交通上海地铁11号线光明路站南侧,距离上海市安亭镇仅4公里,距离虹桥枢纽约23.3公里,周边有医院、酒店、学校、商场等完善的配套设施。花桥经济开发区是江苏省唯一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开发区,其目标定位是“融入上海、面向世界、服务江苏”,基本形成30万商务和服务人口、10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城市构架,并成为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卫星商务城,花桥国际商务城将作为省级开发区花桥的经济核心,是今后各类投资、商业、工作机会的云集之地。

  (二)资产情况

  1、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宇桥公司名下有位于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光明路南侧B8、纬二路南侧B2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信息分别为:

  (1)光明路南侧B8地块:

土地证编号

昆国用(2012)第12012111154号

地址

光明路南侧B8地块

土地使用权面积

9268.80平方米

使用年限

2012年-2052年

土地用途

商业、办公

  (2)纬二路南侧B23地块

土地证编号

昆国用(2012)第12012111155号

地址

纬二路南侧B23地块

土地使用权面积

9501.7平方米

使用年限

商业用地至2052年1月12日止,
酒店式公寓至2082年1月12日止

土地用途

商业、公寓式住宅

  以上两块土地使用权均已抵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对应债权已转让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对外投资

  宇桥公司对外投资1家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状态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所属省份

所属行业

1

苏州长义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业

——

——

江苏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苏州长义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2年12月13日,住所地位于苏州高新区狮山路35号1幢1007-29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写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恒),注册资本为201.1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资产

  根据宇桥公司财务报表,宇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26000.00万元,为其持有的苏州长义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份额及其他权益;对外应收款合计12523.92万元,主要为关联方往来、开工竣工履约保证金、代垫水电费、合作保证金。

  二、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三项条件。参与投资报名的联合体的主体须确定不得进行变更。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投资意向书一式一份(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开发方案等),投资人为企业的意向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须有自然人签字;

  (2)投资人为企业的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投资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到2023年11月15日止(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同时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意向投资人提交管理人要求的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意向投资人未按期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4、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函履行义务或者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3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具体模板由管理人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2、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评审

  1、如无意向投资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则管理人有权确定托底投资人为宇桥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债权人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要素综合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及托底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及托底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经营方案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最终确定宇桥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3、按照遴选方案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交纳重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前期已交纳的200万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其他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已支付的意向保证金。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不予退还。若因法院最终未裁定认可宇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非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为准。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以及履约保证金等缴纳手续。

  (五)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和调整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并结合宇桥公司预重整方案的协商情况制定或调整重整计划草案。

  三、其他

  1、重整投资人通过重整投资获得的对价为宇桥公司的全部股权,该股权对应的企业资产为宇桥公司的如下资产:(1)宇桥公司所有的全部有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账面现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2)全部无形资产,包括宇桥公司的对外投资股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商誉等。

  2、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宇桥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管理人有权根据宇桥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重整工作需要调整或者撤回本招募公告。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招募公告内容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的均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仅为宇桥公司资产推介,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律师(13862677117)、郭律师(18944276680)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

  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宇桥公司项目投资。

  苏州宇桥商贸合作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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